浦北县在惩治腐败、整治“四风”、改善民生的过程中,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2015年1至4月,立案查处25件,其中贪污贿赂案6件,失职渎职案4件,违反廉洁自律案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
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并签订《2015年浦北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和《2015年浦北县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案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注重时效,审理处分及时。在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案件审理时,根据其错误性质、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政纪条规为准绳,做到快审快结。
跟踪督查,落实处分决定。对受处分人员涉及的工资、奖金、职务、职级、职称等,及时督促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在处分决定下发半年后,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回访内容包括受处分人员的现实表现、处分决定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加强宣传,惩处教育并重。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教育,对在贯彻落实责任制方面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政府部门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责任追究案例和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开展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去年以来,受教育人数12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