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种好“责任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
挑起“担子”,明责任。出台《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9条主体责任,纪委7条监督责任。签订《2015年浦北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和《2015年浦北县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纳入县委领导班子分工,实行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倒逼强化责任制落实。
织密“笼子”,强约束。巩固和发展全员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强化责任监督,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常态化“书记约谈”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机制。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已约谈81个单位,提出整改措施219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履职约束。建立健全《浦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浦北县领导干部出席公务活动管理办法》等8份关于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务出差管理制度,从严约束管理各级领导干部。
钉紧“钉子”,严问责。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对上班纪律、公款吃喝、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3次,全县通报13名违反上班纪律人员,并对涉及的八个相关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约谈。在全县范围内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差旅费、公务接待等方面问题10个,提出整改措施6条。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共立案35件,结案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