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经公开出版发行后,引起社会的广大关注。该书分为八个专题,其内容凝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新思想、新论述、新部署,对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遵循。
突出靶向性,推动基层扶贫领域监督精准发力
“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抓扶贫,须精准;抓好扶贫领域监督,也必须精准发力。只有监督执纪问责真正做到精准了,才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保障。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严肃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将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项重点内容。惩治腐败必须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监督作为反腐的基础,要讲究靶向性,提高监督的精准度。然而,从各地区查处通报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来看,扶贫领域监督不力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基层纪检纪检监督方式过于简单,大多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监督,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监督相对较少;有的以人员少为由,不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只是对群众信访、举报等问题进行核实、查处。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抓好精准监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抓精准监督,须“定向”和“定标”。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问题去监督,确保方向精准、目标准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职能,紧盯精准扶贫的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蹲点调研、联动巡访,发挥好党建和廉洁工作站的监督作用,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推进事前监督、靠前监督,实现全面精准监督,在及时发现问题、敢于报告问题、严肃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抓精准监督,须聚焦力量。既要利用好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也要发挥好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在扶贫领域中的督导作用。要善于借助检察、财政、审计、扶贫等单位的力量,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督促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部门、人员履职尽责。
2018年,浦北县积极推行“事前监督+联动解决+监督反馈+事后评价”监督模式,69个村级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10件,转立案72件。
聚焦严肃性,推进基层扶贫领域监督切实从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首要职责,将扶贫领域监督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格执纪督查。一方面,要发挥巡察监督作用。通过政治巡察,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强化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巡察。浦北县开展巡察工作中,在积极实践“巡镇延村”的同时,实行“4+2”“联镇巡村”模式,即各镇(街道)从镇纪委、财政、民政、社保等部门遴选6名人员组成巡察组,其中保留2名人员在本镇(街道)巡察,形成由“县统筹、办指导、组牵头、镇配合”的捆绑交叉巡察新模式,对78个贫困村巡察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要强化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的排查和处置。深挖细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探索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委领导蹲点调研收集线索的机制,健全信访举报、大接访、带案下访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扩大线索排查覆盖面。要完善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更新,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注重压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线索处置的质量。
二是严肃问责处理。没有从严问责,就没有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释放严格执纪问责信号,以从严追究责任强化担当意识,持续传导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责任和压力,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以及应景造势的,要严肃追究其履职责任。对职能部门监管失职失责,导致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严格追究其监管责任。
三是严抓通报曝光。坚持把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加大通报曝光频次、数量以及覆盖面,形成有效震慑。善于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曝光平台,结合重大会议、重要场合等时机进行通报,不断改进通报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案例通报的警示作用。
注重实效性,确保基层扶贫领域监督落地生根
扶贫领域监督须做实做细。只有监督真实到位,真正落地生根,才能为提高脱贫质量、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可靠保障。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问责不是监督的最终目的,监督的落脚点应当是推进工作有效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威慑力,也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问题整改落实以及整改反馈。要把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事项以及民主生活会反馈中。对已经查处的典型案例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扶贫领域问题整改的落实。
强化建章立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移送机制、直查快结处置机制等,不断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长效机制,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同时,要善于通过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中,查找监督工作的漏洞与不足,督促涉农部门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惠民政策方面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浦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