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制度,是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核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决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从制度上确保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核心是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基本内涵主要有3个方面: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由军委主席决策和决定,中央军委全面工作由军委主席主持和负责。
把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写进党章,既是为了使党章在这个重大问题上与宪法的规定保持一致,更重要的是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军思想,推动全党全军把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作为最高政治规矩来遵守,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全党向党中央看齐,军队向党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一切行动听党指挥。
第二,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继承和弘扬我们党建军治军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军队领导权问题。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一整套确保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 包括:坚持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实行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等等。其中,军委主席负责制处于最高层次,居于核心和统领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围绕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决策部署,从理论上、实践上、制度上不断丰富完善军委主席负责制。在党章修正案中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我们党长期以来建军治军成功经验,并以这一核心制度为统领,推动党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各方面制度的丰富和完善。
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军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探索建立符合党情国情军情和时代要求的最高军事领导制度,并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仅明确了军队在国家体制中的作用和地位,而且正式确认了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依法治军,既要有宪法作为法理依据,更需要党章提供纪律保障。有了党内严格的政治纪律,有8900多万名党员首先从思想上认同、 纪律上服从,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军才能有更可靠、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