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请审核的容某某失职失责案,引用条规不规范,因为该同志违纪行为一直延续到2018年10月以后,建议引用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你单位报请审核的对劳某某责任追究案,处理偏重,鉴于劳某某发现该局干部骗取低保金问题后,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问题线索,动员该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且劳某某积极配合组织审查,主动如实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综合考虑,建议给予劳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钦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该市各县区报请审核扶贫领域案件的反馈意见,也是该市严格落实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制度、精准执纪的一个重要措施。
钦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到灵山县提级审理扶贫领域案件
去年4月以来,钦州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做好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1234”工作法,推动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钦州市提级审理扶贫领域案件84件,纠正问题18个,涉及案件12件。
一项制度,提级审理有的放矢。钦州市在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实际,于2019年2月出台《钦州市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案件实行提级审理暂行办法》,对提级审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提级审理的程序、方式及时限以及审理结果的反馈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明确重点,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文书是否规范、涉案款物是否处理等八个方面对提审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两个主审,提级审理质量保证。一个案件确定两个主审人,即县(区)自办的扶贫领域案件在提级之前,由县区确定一名主审人,案件提级审理之后,市审理室再确定一名提级主审人,由上下两级两名主审人对同一个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确保扶贫领域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平衡全市同一类案件的处分档次,防止案件处理畸轻畸重。
三道关口,提级审理上下互联。对于提级审理的扶贫领域案件,首先由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集体审议把好第一关,之后填写《案件提级审理呈报表》,将案卷材料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把好第二关,最后市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提出审核意见后,填写《提级审理案件审核意见表》交回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提交常委会讨论,由该县区纪委常委会把好第三关。通过三道关口,上下互联,共同确保每一起扶贫领域案件都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四项机制,提级审理有章可循。一是构建预审机制,通过3日形式审理,粗略挑选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从源头杜绝不合格的“产品”;二是畅通沟通机制,对于有争议较大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把脉会诊”,把争议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三是实行错案纠正机制,对于经过提级审理的案件,如果发生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定性不准确、量纪畸轻畸重等原则性问题,一律予以及时纠正,确保案件处理不偏不倚;四是建立以案促改机制,案件处理之后,不一处了之,通过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方式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为扶贫领域案件保驾护航。
钦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到浦北县提级审理扶贫领域案件
“我们对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不仅纠正案件问题,还对审理中发现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有针对性进行了整改,有效保障了扶贫领域案件质量,确保了案件处理综合效果。”钦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