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名周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毫无纪律规矩意识,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给予沈名周开除公职处分,由钦州市钦南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