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稳、韦学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利用公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浦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黎稳、韦学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