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钦北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既把好监督执纪精准尺度,又建立激励机制关心爱护扶贫干部,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强大“粘合力”。
强化执纪问责尺度,确保扶贫队伍不松垮。钦北区纪委监委通过推进精准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要求,督促扶贫干部队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整体战斗力,拧成一股绳冲刺收官战。组织编印《钦北区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纪检业务指导手册》《钦北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业务指导手册》《钦北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常用文书格式》等监督执纪指导类手册,指导委机关各室、派驻(出)机构和各镇(街道)纪(工)委用好用活“四种形态”。1—8月,全区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第一种形态处理扶贫干部108人,容错纠错1人,使他们不因“小过错”而受到党纪处理的“大影响”;运用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期28人,实现了挽救当事人、警示教育他人的目的。
强化澄清正名力度,确保担当干部不松劲。钦北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受到错告、误告、诬告或不实举报的扶贫干部,通过向其本人反馈、所在党组织及负责人反馈或通报、一定范围内通报等方式,及时为扶贫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给他们吃下“定心丸”,让他们在扶贫工作中继续敢于担当、勇于攻坚,不停歇、不松劲。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制定了《钦北区纪委监委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方案》,由信访室牵头承办信访举报件的相关监督检查部门、镇(街道)纪(工)委,稳妥有序地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近日,区纪委监委分别到那蒙镇党委、板城镇厚孟村委会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受到错告的4名扶贫干部进行澄清。
强化回访教育温度,确保失足干部不松手。钦北区纪委监委认真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工作办法》(试行),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突出教育目的,提高以案促改效果。在案件审理部门的牵头下,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按照监督权限,对受处分的扶贫干部回访教育,帮助他们减轻思想压力、端正工作态度,让他们在扶贫路上不松手、不退却,有新面貌、新作为。今年以来,全区共对32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扶贫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板城镇那香社区党支部书记梁家成协助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时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村低保资金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他在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教导下,不仅动员有关人员退缴了低保金,而且做好脱贫政策精准到户工作,确保今年预脱贫户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