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在波澜壮阔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扛起责任勇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区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把责任追究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关键举措,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区域系统内“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格“一案双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有205个领导班子、727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多名干部收受红包、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私设“小金库”、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违规建设住宅小区等案件相关责任人,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持之以恒纠“四风”,打造作风建设亮丽名片。坚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经常性工作,对准焦距,找准穴位,以点带面,精准发力,开展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十八大以来,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31起,党纪政纪处分4168人,通报曝典型案例光4623起。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龙胜县委领导干部违规公款吃喝等一批典型案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渐由外在约束变成党员干部内在自觉。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今年4至7月,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通过开展“四查四看”,做到了减存量遏增量,一批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情况、整改问题;制定配套制度983项,修订完善911项,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交上一份厚实的“成绩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雷霆万钧之势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手段“治病救人”。2012年12月至2017年9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5214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6252件,立案52051件,结案448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251人,其中厅级干部112人、处级干部1523人,移送司法机关1724人。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陈秋华、李阳通、谢德强等严重违纪案件,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反腐败决心,净化了政治生态。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严惩不贷,为扶贫开发攻坚战主战场的广西如期实现全国同步脱贫奔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全区统一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期间,共立案15338件,党纪政纪处分12410人, 30326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2.17亿元,其中属于收受群众好处费有4100多万元,经核实退还群众。2016年7月,又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全区扶贫领域共立案82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12人。
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巡视监督不断延伸。坚持“常专结合、以市带县、分类合并、分块推进”的工作思路,把巡视对象划分为市县、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等六个板块,实行“板块轮动”,分类推进巡视,对各级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截止2016年6月,十届党委共完成12轮对310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在全国率先实现巡视全覆盖。2016年11月换届后,十一届党委及时制定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新一轮巡视全覆盖目标任务。截至今年9月,已开展了三轮巡视,共巡视74个单位党组织。自治区纪委查办的案件中,60%来源于巡视移交线索,共查处区管干部55人。制定出台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在全区各地广泛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巡视监督不断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