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派出3个巡察组于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2月5日分别对建设领域、涉海领域、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派出1个巡察组于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市检察院党组、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对建设领域方面的巡察。重点了解土地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容积率控制、人防和消防建设以及监督执法等情况。看是否存在闲置土地较多、未批先建、违规改变土地容积率,人防和消防收费验收监管不严、选择性执法,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方面的问题。
对涉海领域方面的巡察。重点了解涉海领域执法部门执法监督、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等情况。看是否对非法盗采运输海砂、非法捕捞、非法倾废、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存在失职失责、选择性执法、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
对营商环境方面的巡察。重点了解简政放权、政策兑现、企业登记注册和供地、党员干部作风和城市品质提升等情况。看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审批难、落地难,办事庸懒散拖、吃拿卡要,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失职失责、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
对市检察院党组、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的巡察。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有关问题整改的情况。看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经常、不深入、不具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不正常,选人用人不严格,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扫黑除恶督导、巡视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和巡察领域涉及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域涉及单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