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人李龙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李龙利用保管浦北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49次,加油金额共计17199元,主要用于日常出行和外出旅游。李龙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