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反映石塘镇纪委书记在村(社区)两委换届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为失实举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及结论向大家进行通报,并予以澄清正名......”2月7日,在灵山县石塘镇政府会议室里,该县纪委监委向石塘镇党委政府班子、干部代表和村(社区)干部代表宣读了《澄清正名情况通报》。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吃了定心丸,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一如既往地依纪依法依规履职,守护好基层政治生态。”石塘镇纪委书记在澄清正名通报会上激动地说。
今年1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刘某某实名来信举报称:石塘镇纪委书记“不正确宣传选举法和具体选举流程,错误引导他人投票,致使现任支书无法得到选票”“某某记仇现任某某社区党支部书记,致使现任支书参选不利”。
原来,石塘镇某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因年龄超龄及其个人原因而获得选票低,心中不满,产生负面情绪,并将原因归咎于负责指导该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黄某某。
举报涉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问题,且正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关键阶段。
“是我们的干部有问题?还是相关人员因未能当选而恶意举报?”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就举报反映问题组成核查组开展逐一核查。
“黄书记有在会上说过社区支部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还有委员也是要尽量考虑55岁以下的”“没听说过黄书记和刘某某有什么私仇呢,也没有针对刘某某进行过调查”......经过核查组实地走访核查,多方取证,不实举报不攻自破。
刘某某因获选票不多而迁怒他人的事实摆在眼前,刘某某对黄某某的举报并不属实。
“基层工作纷繁复杂,被人误解是常有的事,真金不怕火炼,我自身没有问题,相信组织一定会给我‘撑腰’。”黄某某满怀信心地说到。
据了解,2020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把握澄清工作程序、适用情形和澄清方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严肃查处,澄清正名工作初显成效。
该项工作开展至今,该县纪委监委共为11名被失实检举控告干部澄清正名,卸下思想包袱,消除负面影响,有效净化干部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积极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