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纪委监委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 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市直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共有内设机构部门22个,2个直属事业单位,代管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22个内设机构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即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市纪委监委编制人数共78名:其中行政编制68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6名,事业编制10人。截至2020年12月底,编制内实有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电教信息中心4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6人,实聘用6名同志。截至2020年12月底,实有聘用人员15人,其中:后勤服务控制编6人,自聘9人。
2.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22个(21个纪检监察组、1个纪工委):编制人数共119名,全部使用行政编制,实有87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598.45万元,同比减少338.78万元,下降5.7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8.45万元,同比减少338.78万元,下降5.7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减。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事,减少培训和会议等项目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5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5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70 %,同比增加229.94万元,增长19.02 %;项目支出4159.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4.30 %,同比减少568.72万元,下降12.03%。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5317.72元,占支出总预算94.98%,同比减少361.39万元,下降6.3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4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同比增加10.77万元,增长7.91%。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同比增加5.63万元,增长10.21%。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 %,同比增加6.2万元,增长9.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38.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70 %,同比增加229.94万元,增长19.0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3.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03%,同比增加213.39万元,增长21.1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59%,同比增加(或减少)13.78万元,增长7.5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同比增加2.76万元,增长16.13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159.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30 %,同比减少568.72万元,下降12.03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1%,同比增加16.3万元,增长54.3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96.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96 %,同比减少202.17万元,下降16.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310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4.61 %,同比减少396.3万元,下降11.32%。
资本性支出预算13.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2%。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38.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159.8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5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59.8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和钦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18.13万元,全部基本支出。根据我市同意规定,支付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52.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72.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委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8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5.81万元,比2020年预算26.48万元减少0.67万元,同比下降2.53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力求简朴、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1.81万元,同比减少0.67万元,下降5.37 %。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调研考察和办案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14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6.70万元,下降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4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执法执勤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纪委监委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委机关及所属2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委机关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舆情电教中心、研究法规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纳入钦州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的2个事业单位包括:非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二、钦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57.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3.45万元,同比减少12.55万元,下降48.27 %,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同比无增减;分散采购预算13.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12.55万元,下降48.27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工程类采购预算3103.7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桂N88055系市委办公室统一调配用车,编制登记在市机关中心)。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其中:委机关本级7辆,执法执勤用车7 辆(越野车2辆,轿车1台,普通7座商务车4辆)。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二层)0辆。代管的市委巡察办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部门预算安排资金5598.45万元;1个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纪委监委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82.3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