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中贤作为中学校长,本应教书育人,呵护学生健康成长,却利用手中权力,一次又一次地套取学生饭堂资金供自己支配,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终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代价……”法庭上,公诉人慷慨陈词;
“我的犯罪行为给我的学生、给我的同行造成了伤害,我愧对学生,愧对家庭,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希望我的同事以我为鉴,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在最后陈述环节,黄中贤声泪俱下。
6月17日,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原校长黄中贤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钦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钦北区纪委监委组织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以及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共70人现场旁听庭审全过程。这是钦北区用好用活“庭审现场”,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钦北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以案促改的治本功效,深化以案促改,以案释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针对职务犯罪,积极探索用活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把“法院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按照与受审人员地域相近、职能相似、岗位类似、行业相同的原则选择旁听对象,注重用身边鲜活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让教育更加入脑入心。
除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庭案件审理旁听外,钦北区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形式,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全方位、多角度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共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79批次2750人,开展讲廉政专题党课62场,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9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