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分别如下: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社会事务局社区管理岗主管唐朝平接受有业务往来对象的宴请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拒不配合交通执法检查等问题。2021年2月1日,唐朝平接受有业务往来对象的私人宴请,并在就餐过程中饮酒。随后,唐朝平自驾私家车至钦州港区港口大道旧市场路段时,被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现场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期间唐朝平拒不配合酒精测试检查并试图逃跑,阻碍交警部门执行职务,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引发网络舆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2021年4月,唐朝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严肃查处唐朝平“涉酒”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倒查背后相关人员的作风问题,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莫鉴贤说情打招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龙海宏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灵山县公安局政工室三级警长张帆醉酒驾车问题。2019年5月,张帆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南宁市园湖南路时,车辆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及护栏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案发时张帆血液酒精含量为246.3mg/100ml。2020年7月2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张帆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2021年3月,张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是典型的“四风”问题,暴露出我市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切实担负起纠“四风”树新风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生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在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作风建设。要守住重要节点,紧盯易发的违规吃喝突出问题,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明察暗访,对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顶风而行、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既查当事人,又查背后的组织者、参与者、说情者,既查酒驾醉驾问题,又查背后的享乐奢靡突出问题,还要倒查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要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针对所查处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件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要加强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