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董镇那料村党支部原书记姚其彬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姚其彬在协助小董镇政府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中,不认真组织核查上报该村梁某权等5名群众的死亡信息,致使上述5名群众死亡后持续享受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合计13113元,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姚其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大垌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凌祥添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7月期间,凌祥添在审核大垌镇防疫人员申报领取注射狂犬病疫苗补助材料时,明知防疫人员凌某稳等4人未被犬咬伤、未注射狂犬病疫苗,仍违规签字同意上述4人申领注射狂犬病疫苗补助金,致使凌某稳等4人不符合申领条件而获得注射狂犬病疫苗补助金共2100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凌祥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新棠镇南忠村委会原文书庞培兵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3月期间,庞培兵在协助新棠镇政府开展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工作中,对该镇南忠村刘某海等5户贫困户提出申请的以奖代补项目没有进行实地核实、逐户验收,就签字确认予以通过上报,致使上述5户没有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户获得补助资金共33000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庞培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