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对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新的赶考路上勇担历史使命,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实现“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钦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沙君俊深入浦北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韦晓琦/摄)
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持续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系统阐述了广西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四个突出特点”,对广西工作提出了“四个新”总要求,这与总书记之前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和“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一脉相承,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
党的十九大以来,钦州市委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金钥匙”,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抢抓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自贸试验区等新机遇,明确了“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进一步找准新时代钦州发展方向路径和奋斗目标。近两年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逆势提级晋位,财政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利用外资等增速均排在全区前列。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聚焦钦州建设广西工业强市、加快实现新发展愿景重大战略,紧扣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标准建设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严不实、履职不力等追责问责987人,处分804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在广西视察时强调,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钦州市委始终旗帜鲜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率先在全区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完善“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落实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全市开展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从严治党专题党课,市委书记带头讲第一课,以上率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讲从严治党专题党课,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承诺、带头履责,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针对个别县(区)和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研究出台加强对一把手谈心谈话等系列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经常性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正职“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提醒纠正存在问题,规范权力运行。
党的十九大以来,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减存量遏增量,统筹全市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科学调配、“兵团”作战,共处置问题线索9447件,立案4833件,处分4261人,涉及处级干部73人,移送司法机关93人,严肃查处了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黄寿贵、钦北区原区长申荣洲、灵山县政协原主席宋光毅、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罗汉佳以及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苏能帅、黄东刚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深化以案促改,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营造钦州正气充盈、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在视察广西时强调,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
钦州市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采取坚决果断、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控疫情,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防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30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出列、20.6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全区率先成立市委财经委,建立地方党政领导财政金融风险化解机制,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灵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到佛子镇五一村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黄荟/摄)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创新实施“专项办+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廉洁工作站”监督机制,运用“大数据+抓系统、系统抓”模式开展项目资金深度治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1586件,处分1546人,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纠治各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推动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11人,549名政法系统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或说明问题。强力推进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从严查处盘踞浦北县数十年之久的黄宗兴等涉黑涉恶团伙及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成功打掉一批“警伞”“慵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97件,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进一步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在广西视察时强调,要缅怀革命先烈,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坚定理想信念,砥砺革命意志。
钦州市委紧跟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步伐,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制定实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4”政策文件,注重从“四个一线”选拔重用干部,健全落实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保护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大力提振“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精气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与时俱进深化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8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06件,全市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收到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大处置,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17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94.7%,澄清了结信访问题2969件次,回访受处分人员3421人次,积极开展容错纠错,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推动传承弘扬不等不靠的“钦州精神”、马上就办的“钦州速度”、廉洁担当的“钦州品德”,凝聚起加快实现钦州发展愿景的强大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广西视察时强调,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
钦州市委领导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和重大政治原则,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促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创新实施“室组联动+”和“乡镇纪委+廉洁工作站”监督模式,提升监督治理实效;积极探索加强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创新实施“三同巡察法”、巡察整改“三评一定”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在全市创新设置244个廉洁工作站,构建覆盖全市1036个行政村(社区)基层的监督网络,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事业兴盛,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锤炼政治品格,深化全员培训,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科范畴,持续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夯实专业基础大学习,组建审查调查人才库,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自我约束,执纪执法能力水平持续提高。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主动适应党和人民的新期盼新要求,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实事求是、敢于善于斗争、谦虚谨慎、带头遵规守纪的优秀品质,努力建设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