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灵山县纪委监委在核查该县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醉驾的问题线索时,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其廉政档案及时掌握他的个人基本信息,随后,在经过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对这名干部进行了初步核实,当事人也如实交代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最终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
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是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完善县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精准描绘“廉政画像”,精准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突岀一个“全”字,实现信息收集全覆盖。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灵山县县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将领导干部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以及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有关材料纳入廉政档案,对全县县委管理干部实现全覆盖,实行一人一档、统一管理,并对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日常管理、信息收集、适用范围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已对1050名县委管理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聚焦一个“准”字,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组织、县委巡察机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最新的材料及时送达对口的廉政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确保了档案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同时,实行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监督对象档案内容,做到廉政档案常态化跟踪管理,及时跟踪干部的任用、调整、奖惩及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一个“用”字,促进监督执纪提质增效。廉政档案信息库,不仅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评优评先,以及对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和预警等提供材料,还能及时掌握全县县管干部廉政情况,为分析研判本地区、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县纪委监委还统筹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资源力量,实现“四项监督”数据共享、成果共用,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并有效预防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发生。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利用查询廉政档案,共对535名拟提拔任用干部、992人次拟评优评先对象进行廉政审查,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64人次。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是基础、用是目的。我们把廉政档案作为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参考,更精准有效地开展监督。”灵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