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某背弃初心使命,道德底线沦丧,生活腐化堕落,长期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灵山县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宋某某曾在多个部门担任“一把手”,由于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在全市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强有力震慑。
这是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职责定位,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又一重要成果。
今年以来,钦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不断优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必须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该市出台《钦州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深化推行“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对“一把手”日常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依规依纪依法行权用权,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在新一届县(区)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会议上,钦州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县(区)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明确要求。
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该市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提醒谈话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定期与县处级党政“一把手”谈心谈话机制,抓早抓小,治未病、治小病,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该市有关领导与县(区)、市直部门“一把手”个别谈心谈话161人次。
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该市紧盯选人用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审批、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围绕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履责、班子运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一把手”精准画像。
在做好“一把手”监督的同时,钦州市着力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大处置,优先办理“一把手”问题线索。健全“一把手”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研判机制,建立“一把手”问题台账110人次。采取“室组联动”工作模式,统筹全市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力量,保持严的主基调,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的“关键少数”,持续形成震慑。
“要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扎实做好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查处浦北县委原书记韦某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申某某等“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钦州市及时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就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要求。
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针对“一把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推动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全市共召开警示教育会402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批次,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