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灵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陈绍东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向灵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灵山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灵山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专项工作报告指出,灵山县监察委员会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环节,一体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共性问题整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作风改进以及脱贫成果巩固,坚决扛起保障脱贫攻坚使命担当,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20件,立案533件,给予政务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人。
专项工作报告显示,灵山县监察委员会通过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监督上下贯通联动;强化系统施治,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强化标本兼治,提升正风反腐治理效能;强化整改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激励鼓劲,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12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8万多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下一步,灵山县监察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一以贯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强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监察监督治理实效;持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乡村振兴监察监督能力水平,为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灵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