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耕耘硕果累累。2017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落实政治责任 持续释放强烈信号
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紧盯住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2017年7月,中央纪委召开了12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提出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新一届中央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突出的腐败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严重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2017年12月,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同志分赴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区市检查调研,在监督执纪第一线了解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
始终强化监督 层层传导压力
2017年3月、7月,中央纪委组织开展了两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重点督办,经查属实或者部分属实的71件,497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在重点督办的同时,对其他类型的典型问题线索进行专题督办。6月,督办了24件涉及“村霸”的问题线索;8月,督办了11件水利扶贫资金方面的问题线索;11月,督办了25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线索。
在中央纪委的示范带领下,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内容,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江苏、江西、广西、重庆、甘肃等省区市纪委开展了多轮次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河南省纪委督促扶贫、审计、财政、民政、农业等10个职能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查。
开展巡视巡察,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中央巡视组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巡视有关部门和贫困省份的重点内容。各级巡视机构深化政治巡视,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延伸基层巡察,督促有关党委、纪委切实承担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发现和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比如,江西省派出7个巡视组对25个贫困县进行专项巡视,在全省开展以扶贫领域为重点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河北省紧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扶贫结果不真实的问题,实现了全省45个国家级贫困县巡视全覆盖。
加大执纪监督力度 用好负面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重点督办督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公开通报曝光,打出了“组合拳”的威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开展机动式明察暗访,深入基层、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严处。据统计,2017年1月至12月,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7万个,处理6.45万人。坚持“一案双查”,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均严肃追究了责任。
中央纪委通过问题督办、工作指导、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各省区市纪委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22个省区市纪委一刻不停歇地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目前,22个省区市纪委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并在中央纪委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及时提升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2017年,中央纪委分三批公开通报了2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此外,还公开曝光了9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中央纪委网站每月集中曝光各省区市纪委上报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共670起,有力发挥了震慑作用。
以责任履行使命,用担当诠释忠诚。这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立足职能职责为群众办实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