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查得好,我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保障了!”四月春雨绵绵,钦南区那思镇那京村的村民们闲聚一旁,拍手称赞。
原来,2019年底,钦南区那思镇那京村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立了村级合作社,聘请工人种植紫米。而不久前,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杨某某在支取合作社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工资、采购种子及肥料等费用时,未经合作社成员同意,擅自多支取3000元用于个人开支。今年4月,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挪用资金全部退还村级合作社。
群众的期盼就是学史力行的着力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紧盯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准问题。市纪委监委把教育领域违规乱收费、医疗领域欺诈骗保、就业创业违规补助、环境污染、征地资金落实不到位、食品药品领域非法经营等问题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进行集中整治,持续督导推进。同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大处置,建立清单,通过重点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方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办理,做到快进快出、及时办结。
“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原校长黄某某利用职权,套取学生饭堂经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反映后,第一时间跟进调查。经查,黄某某利用担任钦北区新棠中学和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学校学生饭堂采购食品物品过程中,授意供应商在原食品物品价格基础上加价与学校饭堂结算后将加价所得据为己有,或是授意供应商以虚开购物发票等方式套取学生饭堂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先后从学校食堂套走资金近20万元,此外,黄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年4月,黄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教育系统腐败问题既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也影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严肃查处。市纪委监委把整治教育领域挤占挪用截留学生伙食费、违规乱收费等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内容,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聚焦群众难点痛点堵点,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开展基层“大走访”,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干部工作作风等,深化运用“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廉洁工作站”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廉洁工作站“前哨”作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农村一线,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以来,廉洁工作站走访群众2450多人次,提醒谈话204人次,排查收集问题线索132条,转立案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