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高质量发展步履铿锵的一年。
惊涛骇浪更显中流砥柱,大战大考检验本领作风。202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历史主动,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忠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政治监督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
2021年,钦州市纪委监委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将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稳妥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的内生动力。
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龙门大桥作为北钦防一体化的重大基础设施支撑项目,对“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北钦防一体化有着极大推进作用。前段时间由于有部分渔民在龙门大桥项目施工海域随意布放渔网渔具、养殖渔排,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市纪委监委把保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市海洋局和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海洋联合执法。2021年12月底,市海洋联合执法工作队联合钦南区政府、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等部门,对龙门大桥施工区域非法养殖蚝排、渔排、渔网等人工障碍物进行依法拆除,清除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高效推进。
推进政治监督深入化实效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等重点任务,坚持“一季一清单”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推动整改问题827个,全力保障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小切口”推进政治监督任务落细落实,深入整治“小官摆大架子”“脸难看、事难办”“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等问题,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全市查处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5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
深化市县政治巡察,首次完成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对建设领域、涉海领域、营商环境等开展专项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124个。开展六届钦州市委首轮常规巡察和有关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36个,移交问题线索23条。
一体推进“三不”,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2022年1月10日,新年伊始,市纪委监委连续发布灵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永选等多名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消息,以有力行动践行把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处置问题线索2677件,立案922件,处分854人,移送检察机关24人,严肃查处了一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紧盯重点,系统施治。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粮食购销、供销系统、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查处党员干部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别墅问题以及背后的失职失责和腐败问题。
钦州市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显现。市委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胆魄,由市纪委监委首先从政治问题和受贿行贿问题查起,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群众深恶痛绝、问题线索反映集中以黄宗兴、彭定尚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进行依法查处,深挖彻查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涉案人员97人,涉及公职人员19人,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钦州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从全区第12位提升至前3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提升以案促改效能,坚持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两手抓,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协助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徐贵、申荣洲、宋光毅等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召开“以案示警明纪”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形成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长效机制。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突出“关键少数”。市委召开全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会议,研究出台加强对“一把手”提醒谈话、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等制度机制,落实落细各项监督工作措施。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个别谈心谈话232人次。
市委书记带头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推进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从严治党专题党课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以上率下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1年是市县镇集中换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4个县(区)54个镇开展换届纪律巡回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工作中的风险问题,有力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担当作为,2021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42人次,查清了结不实信访举报758件次,回访受处分人员640人次,澄清正名和函询采信94人次,旗帜鲜明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推动形成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系统纠治“四风”,持续弘扬新风正气
作风建设,必须抓常、抓细、抓长。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风腐一体纠治、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靶向纠治,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2021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197件,处分186人。”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纠“四风”和反腐败要深化风腐同治、精准施治,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扎实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吃公款吃老板、搞“一桌餐”、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集中整治,到专项整治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再到把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同基层减负结合起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深挖“四风”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生活补贴每个月都按时到账了,不过我在前两年生活困难的时候,申请的鸡苗扶持物资还一直没得呢。”2021年初,钦南区黄屋屯镇屯南村村民石某某,在该镇屯南片区廉洁工作站工作人员入村走访了解残疾人生活补贴到位情况时反映了这一情况。
廉洁工作站工作人员详细把群众反映的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向镇残联反馈,事情很快得到查明。原来,该镇残联专职委员王某林在负责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审批时,利用职务之便,冒用石某某等人的名字签领了扶持物资占为己有。2021年5月,王某林被给予记过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抓起。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绕着走,还是迎着上,体现的是担当,检验的是初心。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违规乱收费、侵占克扣民生资金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民生痛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68件,处分157人,督促完成整改问题132个,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向海图强逐浪高,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赶考路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自觉把握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奋力谱写清廉广西建设钦州篇章,为构建五大愿景、实施四轮驱动战略提供坚强保障,以高质量发展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