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信息不齐全,个人身份简历不齐全,且缺失佐证材料……”
“该案责任认定不准确,对同一违纪事实的多名被审查人,没有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事件中所起的作用来区分各自责任……”
“行为定性不准确,对易于分歧的行为在定性上没有仔细对照相关条例来定性……”
这是钦北区纪委监委开展“送审下乡”活动的一个个缩影。
针对基层纪委部分案件在证据、程序、定性、量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保障和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今年以来,钦北区纪委监委在“乡案县审”的基础上,推出“送审下乡”活动,主动到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零距离”指导,变“坐审”为主动“送审”,有效提升了结案率,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样面对面、一对一的业务指导很实在,不仅为我们找准了问题所在,还能现场答复相关业务问题,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钦北区板城镇纪委书记李佩全感慨说道。
该活动由协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牵头,由案件审理室、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组建“送审下乡”工作组,主动到全区14个镇(街道)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起评析、探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指导交流中将问题摆上台面讲清楚、弄明白,立行立改。通过该项活动,既加强与各镇(街道)纪(工)委沟通,协助其办好案件,又有利于案件审理室人员分析研判,找准找实案件疑难点。
“感谢‘送审’组的同志下来指导我们审理案件工作,不仅指出我们问题所在,还现场答疑解惑,为我们解决平时碰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很贴心。” 钦北区那蒙镇纪委书记黄光敏感慨说道。
同时,为提高“送审”的质效,区纪委监委“送审”组通过对14个镇(街道)纪(工)委案件质量自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将自查发现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逐一进行指导。2022年1月以来,“送审”工作组面对面反馈意见25条,有针对性提出规范性要求10条,有效解决疑难问题7个,增强了审理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了基层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