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钦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平陆运河建设工作做法,全文如下:
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沙君俊(右三)在沙井港码头现场了解平陆运河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黎小兰 摄)
“平陆运河项目动工前,县、镇两级工作职责是否已经明确?项目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办理进度如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来到该市平陆运河项目办开展监督,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运河线路全长约140公里,其中在钦州境内河段约120公里,涉及4个县(区、开发区)17个镇(街道)。据介绍,项目按内河I级航道标准建设,静态总投资约680亿元。
“决不能项目立起来,干部倒下去。”为护航平陆运河建设廉洁高效,钦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作风纪律 确保平陆运河建设顺利推进的通知》,明确八个严禁,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扛起主体责任,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坚决防范和杜绝抢建、抢种、抢养以及违规迁入户口等行为,从严查处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针对项目建设权力运行广、涉及资金体量大、环节流程多的特点,钦州市纪委监委多次实地调研平陆运河规划建设工作,对项目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让监督有的放矢、靶向发力。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下,有关部门召开提醒谈话,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进行再提醒、再教育,防止工程推进过程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纪违法问题。
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围绕平陆运河建设政策、措施、责任落实情况,抓住规范“一把手”用权这个关键点,紧盯工程项目决策权、规划权、审批权,聚焦工程项目资金密集的地方、部门和领域,把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全过程各方面。
市监委委员邱绍滨介绍,根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制定监督清单,精准开展监督。“主要是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严控各村(社区)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保持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钦州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和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成监督检查组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钟文洪 摄)
日前,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询问钦南区、尖山街道在推动政策落实、项目施工建设、征地搬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挖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部署落实不力、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作风纪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