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市纪委监委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市委开展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等;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钦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下辖直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代管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22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第十一审查调查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由委机关及所属2个事业单位、市委巡察办公室构成,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钦州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钦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838.48万元,同比增加1608.64万元,增长25.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513.1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545.53万元,增长89.36%,主要原因:一是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市监委留置场所)进度加快;二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工资、社保费用等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325.31万元,为上一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减少1936.88万元,下降85.62%,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结转资金执行率提高。
(二)支出总计7838.48万元,同比增加1608.64万元,增长25.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7501.8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为保证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巡察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增加1891.92万元,增长33.72%,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相应支出进度加快。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5.5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
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及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同比增加22.70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数调整,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2.62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补助经费。同比增加7.47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4.农林水支出9.0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同比增加1.81万元,增长25.14%,主要原因是加大扶贫工作经费投入。
5.住房保障支出(类)79.4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14.47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相应比例的费用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后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同比减少325.3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预算资金执行率提高。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99万元,项目支出5816.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07.4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巡察工作经费的支出。
2.行政运行1641.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日常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机关服务27.07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4.事业运行25.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和生活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8.死亡抚恤20.52万元,为按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
9.行政单位医疗54.52万元,为单位本级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8.10万元,为单位本级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新进人员作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12.其他农林水支出8.11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
13.住房公积金79.41万元,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1.99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 182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2.公用经费19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9.81万元,支出决算3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下降39.11万元,下降51.8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2.45万元,下降60.26%。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度年支出0万元。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4.07万元,增长101.01%。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查办案件数增加,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开展外调、异地审查等使用公务用车频次及运维费用增加;二是配合上级开展专案查办、巡视巡察、专项治理等重要专项工作任务增多,公务用车频率增加。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11.81万元,支出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6%,同比增加3.35万元,增长66.6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查办案件等工作。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93批次、共计65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65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查办案件等工作增加。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7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1.46万元,增长6.18 %。主要原因是: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21年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办案工作差旅费、日常办公用品费及租车费用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77.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在用公务用车数量为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纪委监委组织了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均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