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思供销合作社劳某某等3名同志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违规使用“白条”列支,全体同志要以案为鉴,做到防微杜渐……”日前,钦州市钦南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发生在供销系统的3起典型案例,并为供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节廉政教育课。
“这些身边人的案例,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震撼力,对我触动很大,我一定会更加严以律己,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守住底线。”该区供销社系统一名干部在参加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后坚定地说道。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精准滴灌”、靶向施教,把案件“活教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的具体体现。
“身边事”更能引起触动,如棒喝唤醒“梦中人”。近年来,该区纪委区监委聚焦“同级同类”标准,制定出台《钦州市钦南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实行)》,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在开展警示教育时选取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案例,使教育内容契合教育对象身份,进一步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为鉴、同病共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今年以来,该区各纪检监察机构累计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102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6830余人次。
“张某某担任‘一把手’后,在放纵和侥幸的心理驱动下,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作,利用职务便利,为医疗器械销售商和供应商提供各种关照……”8月4日,在新任卫生院院长任前集体谈话会上,该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以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警示,为新提任领导干部上好履职“第一课”,使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会后,还组织新任职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警示教育要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前移关口,常态化抓好“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的警示教育,通过组织任职谈话提醒、上从严治党专题党课、旁听庭审、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廉政意识,做到早打“预防针”、早敲警钟。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党员干部敲响廉洁警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力谱好清廉广西建设钦南篇章。”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