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灵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黄永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04年至2019年,黄永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下属送给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0.86万元;2011年至2015年的春节和中秋节,送给时任灵山县公安局局长徐某某(另案处理)礼金共计16万元。黄永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黄永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浦北县手工业联社副主任陆森堂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陆森堂在担任浦北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主要用于其日常出行和外出旅游,加油金额共计8458.23元。2022年8月,陆森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灵山县石塘供销合作社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灵山县石塘供销合作社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发放双休日、节假日或年休假加班费以及烟花爆竹装卸搬运加班费等费用共计707148元;2013年至2018年,超范围发放高温补贴共计32000元;2013年至2019年,巧立名目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共计91680元。对此,石塘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袁忠诚、副主任兼出纳李小华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此外,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袁忠诚在已报销差旅费的情况下,违规报销个人IC加油卡费用共计11300元。2022年6月,袁忠诚、李小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浦北县龙门供销合作社长期将单位收入账外开支发放职工福利、购买烟酒土特产问题。2013年至2018年,龙门供销合作社原会计吴可媛、原出纳郑小华等人在收取单位房屋场地租金、职工宿舍租金和水电费后,按照时任龙门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刘勇光的要求,将收取到的部分钱款共计157711.9元放在账外用于业务接待、发放职工福利、购买烟酒土特产等开支,造成不良影响。刘勇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6月,刘勇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可媛、郑小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私车公养,有的将单位收入账外开支发放职工福利等,这些都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涉案人员均受到严厉处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须臾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感受社风民风的重要风向标。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促执行,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切实推动“四轮驱动”战略部署任务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绝不手软、从严处置,持续发力纠“四风”树新风,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