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学习创清廉。
医疗保障是民生事业,是社会和谐的“压舱石”。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以“创新助廉、监管固廉、服务促廉”为主线,抓正本清源、促长效治理,抓数字赋能、促整体智治,抓改革创新、促治理效能,抓专项整治、促行业规范,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扎实助力清廉医院建设。
聚焦主责主业 健全责任体系
局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科长上“医保大讲堂”、年轻党员讲“微党课”……
今年,市医保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中共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钦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任务分解表》《中共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清单任务分解表》《钦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清单任务分解表》等,层层传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修好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擦亮清廉思想底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聚焦管理创新 推进重点改革
今年,市医保局以重点改革为工作导向,持续推进医保管理创新,助推清廉医院建设。
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工作。先后组织参加18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涵盖常见药品、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等430个通用名药品,平均降价55.3%;参加17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涉及17类医用耗材,冠脉支架、扩张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等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分别达93%、92.23%、44%、82%。完成药品区采第一批和国采第一批第一轮采购周期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结余留用1864余万元。
不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分轮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由40元/人次降至16元/人次、多人混检由10元/人次降至5元/人次,持续降低疫情防控的社会运行成本。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以总额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不断完善住院医疗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改革,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把减少基金浪费和增加医疗纯收入统一起来。仅2021年,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患者自付金额、平均住院床日分别同比下降12.65%、16.76%、10.47%,CMI同比升高16.81%,真正达到了患者、医保、医院三方共赢的局面,从而激发医院和医务人员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促进中医药发展。出台《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促进中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十二项具体举措,提高群众中医就医的便捷度、降低了群众中医医疗费用负担、满足群众多元化中医服务需求,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基金监管 实现递进管控
“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不间断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全面加强医保资金监管力度。在收治病人时,特别严格审核医保人的身份信息,确保不发生冒名顶替,杜绝医保资金冒名顶替的发生。同时,还采用自查自纠、交叉互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把医保资金监管工作抓紧抓牢。”市中医医院医保办负责人李一凤说。
今年,市医保局继续深入实施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与交叉互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的专项治理,重拳打击各种恶意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完善医保费用审核方式,优化规则,强化监管,实施递进式管控。
运用智慧监管。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优势,率先在全区推行精神病类医疗机构实施“互联网+人脸识别+实时监控”监管工作新模式,全市6家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控系统。
运用信息监管。建立医院、医保动态监管模式,通过“互联网+监控”技术,医院采用“一月一推送”方式,医保部门结合后台监控实行诚信监管,减少现场监管次数,达到医院少跑腿、监管少扰民的效果,打造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力量叠加的监管格局。
运用综合监管。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加强医保、医疗之间的统筹协调,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确保医保、医院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
运用全民监管。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内容,县区有医保社会监督员,乡镇有医保协管员,自然村有信息管理员,村民小组有医保信息宣传员。首创医疗机构“科室医保协管员、医保信息员、医保宣传员”管理制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金监管管理体系。
聚焦服务提升 彰显为民情怀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市医保局全面梳理和改进医保经办服务中的难点和堵点,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医保的为民情怀。
期间,该局不折不扣落实门诊“两病”待遇、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异地就医“不见面”备案等惠民政策。全面推进医保服务下沉,扎实推进我市医保经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将医保信息网络和服务事项延伸到基层网点,实现基层群众“医保办事不出村”的格局。推动“双定机构”管理审批权限下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把定点药店管理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权限下放各县区。开展创建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简化优化经办流程,组织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全国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推动清廉医院建设不断提质增效、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