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和市委联合巡察组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联合巡察组副组长苏永峰分别向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梁善团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李诚和灵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方华分别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梁善团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李诚强调,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对自身政治担当的重要考验,为巡察整改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要压实政治责任,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和责任,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要对照反馈问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承担整改责任。要严格落实举措,坚决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堵塞漏洞,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苏永峰指出,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不动产登记以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主动履职不够到位。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加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短板。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苏永峰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四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自然资源事业持续向好发展;五是落实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唐方华要求,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做到“严、紧、细、实”抓整改,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本单位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灵山高质量发展。
梁善团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对照、深入整改。一是提高站位,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工作要求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把落实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聚焦问题、狠抓整改,纵深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三是压实责任、转变作风,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联合巡察组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