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 勇于担当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
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6日)
邓卫平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自治区党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议听取自治区纪委工作汇报,对做好今年工作进行研究。昨天下午第一次全体大会上,彭清华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惩治腐败、持续纠正“四风”和深化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清华书记的讲话,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涵丰富,既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又切合广西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强,对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自治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徐励明、罗卫国、陈仲怀、陆钦华、黄德意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营造了良好的从政环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积极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正风肃纪,严惩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中央纪委部署,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立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以一项项具体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自治区、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内设机构再次进行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力量明显增强。全面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99个精简到18个,市、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5个左右。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强化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巡视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自治区党委领导就区域性腐败、领域性腐败问题,先后约谈了贺州市和自治区国土资源、林业、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负责人。召开设区市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会,以现场评议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分工和兼职工作,实行协作查办案件工作模式,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有新提高。
(二)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抓住春节、“壮族三月三”、清明、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巡查、抽查和暗访,查处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58件77人,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问题44件74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理工作。各级干部职工自查存在违规多占住房8863人、9028套,其中,省级干部14套,厅级干部162套,处级干部1401套。已清退2355套、正在办理清退和已承诺限期清退5681套。对私设“小金库”、“吃空饷”、“走读”、会所歪风等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治理,处分私设“小金库”责任人员19人,处理“走读”相关人员56人,关停私人会所15家,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182人。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40件,处理90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4人。自治区纪委对永福县委违规发放考核奖金、来宾市政协变相公款旅游等47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三)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自办案件作为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指标。对19个连续3年没有自办案件的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和9个自办案件或查办案件数下降幅度较大的县级纪委进行了约谈。对市、县级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自办案件情况分别进行了通报。自治区、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同比增长33.3%、47.96%、77.19%。加强办案点建设,自治区、市级纪委办案点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推进县级纪委建立一批安全规范的谈话室。开展办案安全大排查,严格执行办案措施的审批、管理和备案制度,依纪依法审查违纪人员。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协调工作规则和防逃追逃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规范职务犯罪案件证据使用。坚持快查快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2998件,立案4228件,结案41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11人。其中,自治区纪委本级立案28件,涉及厅级干部22件,同比增长120%。加大对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的问责力度,追究1039名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对贺州市系列严重腐败案件和凤山县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搞“形象工程”问题进行全区通报,编印典型案例警示教材,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毛绍烈腐败案件警示录》等系列电教片,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四)紧扣“四个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4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工作。加强巡视机构建设,增设第六、第七巡视组,升格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扩大巡视范围,增加巡视频次。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问题分类处置,整改结果公开发布,巡视工作的震慑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在广西开展巡视工作,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把中央第一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梳理为5个方面31项整改任务,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推进,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借鉴中央巡视组工作经验,转变方式、创新方法,探索专项巡视,着力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违规用人、超编制配备干部等问题的巡视,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准确性大幅提升。全年开展3轮巡视,对5个市、8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线索382件,转立案48件。
(五)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约束,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性教育,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履职尽责自觉性。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教育培训师资库,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自主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业务知识系列讲座和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市、县纪委开展活动的指导,自治区纪委18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完善机关内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地域回避制度。对包括巡视机构、派驻机构在内的93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案件检查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全部实行地域回避。自治区、市两级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内部监督,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3起,处分30人,通报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
过去的一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原有成绩基础上向前推进,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为我们提供了强大动力;中央纪委强力推动“三转”,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执纪监督问责,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中央巡视组巡视广西,聚焦“四个着力”,及时指出了我区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我们压担子、交任务,有力促进了工作。得益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敢抓敢管,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对自治区纪委查办重要案件、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改革内设机构、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各项工作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彭清华书记对设区市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个进行点评,约谈了问题突出的“一市四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强有力领导。得益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敢抓敢管敢担当,脚踏实地,扎实工作;有关部门对我们的工作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了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有的地区和单位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主体责任缺失,“两个责任”不落实;有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社会影响恶劣;有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单位审批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有的在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中打折扣、搞变通,存在边整边犯、顶风违纪问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展不平衡,明转暗不转,怕得罪人,不敢查办案件;派驻机构工作机制、职能设置与全覆盖要求不适应,没有充分发挥好执纪监督问责作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甚至违纪违法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建设党,忠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惩治腐败,严管纪检监察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旗帜鲜明、振聋发聩,充分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我们一定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刻认识我们党强力反腐败的目的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目的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驳斥了社会上的各种错误认识。反腐败是广泛赢得党心民心的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斗争。只要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就一定能够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不断净化党的肌体,纯洁党的组织。
正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是中央从战略层面对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作出的重大判断。我们要坚定必胜的信心,高举反腐利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多少查多少,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把加强纪律建设、守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我们要深刻领会守纪律、讲规矩对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性,以更强的党性意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循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同时,要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既是严格要求,也是殷切期望。我们要牢记职责和使命,把“严”字贯穿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以绝对忠诚提高精神境界,以担当精神激发干事热情,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成为党的忠诚卫士。
(二)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党的意识,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心存敬畏戒惧,不断增强行为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党员干部不能忘记入党誓言,无视党的纪律,不守党内规矩,自我欲望膨胀,放松自我约束。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问题,严格遵守“五个必须”要求,决不允许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打招呼、批条子;决不允许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违反规定程序提拔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利用特殊身份获取非法利益;决不允许执行党纪政令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不服从组织安排,与组织讨价还价,甚至违抗组织命令。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正确使用管理好自己的微博、微信、播客等网络工具,不得乱评议、乱猜测、信谣传谣、发布虚假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规定。凡是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兼职、投资入股、持有出国境证件、家庭现有住房、境外财产、婚姻、办理婚丧喜庆情况以及个人身体健康等情况有新变化的都必须及时向组织报告,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各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问题的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要作出严肃处理。
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务实、管用。根据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按照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原则,针对腐败现象多发领域和环节,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区国有企业监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监督、医药购销等方面的监管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编织科学严密的制度“笼子”,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严格执行中央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坚持立行立改,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从具体问题抓起,认准一条就改一条,发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制定市、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和自治区管理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充实备用人选库,健全交流推荐机制。出台《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资金拨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
创新和完善巡视方式方法,加强对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和选人用人问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巡视的震慑力。拓宽发现问题信息渠道,强化对问题线索的查核,不能当信访“中转站”。在抓好常规巡视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巡视,采取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工作方法,对已巡视但问题反映仍较多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必要时杀“回马枪”。健全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方面的协调机制,提高线索成案率。今年对届内尚未巡视的3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巡视工作,完成对地方巡视的全覆盖。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进一步扩大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监督的覆盖面。强化成果运用,完善工作台账制度,跟踪督办,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善始善终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整改督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既要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又要针对问题病根进行根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全面启动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走内涵式改革、科学发展的道路。内设机构调整不是简单地改名称、换牌子,而是对资源的优化和整合,使力量配备向纪检监察主业倾斜。上半年全面实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月报制度,实施县级纪委在编制总数、干部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原则上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控制在7个以内,人员较少的城区纪委控制在5个以内。
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参照中央纪委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区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对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派驻纪检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不是搞人海战术,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创造条件实现职能上、规格上全覆盖。派驻机构不增人、不增编,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三转”要求,着重加强机构调整和力量整合,专注对驻在部门、下属单位及覆盖部门领导班子和部门干部的监督。大力整合派驻机构资源,年内自治区、市、县纪委分层级组建一些能办案、能监督、能协助开展巡视工作的纪检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有关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报告、巡察、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查办案件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水平。
(四)强化追责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不只是表态、讲话、发文件,关键看行动、重担当。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定期分析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听取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敢于揭露、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在巩固市、厅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县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同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敢于亮剑,动真碰硬。
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要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强化责任考核,下大力气解决责任追究难的短板,推动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分清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区域性、领域性严重腐败案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持之以恒保持定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作风建设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付出代价,使作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
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在巩固去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基础上,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问题露头就查。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验收把关,确保应清尽清,应退尽退,不留死角。凡是认定应当清退、签订承诺书未兑现的,必须在今年4月底前清退到位。逾期不清退、弄虚作假或拒不清退的,不得提拔任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纪律措施。继续开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专项治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电子礼品预付卡以及利用职务便利著书立说、举办个人展览等行为。对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等协会兼任领导职务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督促非专业出身的领导干部辞去协会兼任职务。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行政监察,研究制定再监督的有效办法,提高“监督的再监督”能力。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廉政文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厅级领导干部忏悔录,抓好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六)持续施压加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加强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统筹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税务和审计等各方面力量,逐步建立大案要案信息查询平台,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搞好配合,打好立体战。按照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严格线索报告、立案审批规定。建立全区办案骨干人才库和陪护人员人才库,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督导。健全防逃追逃协调机制,加大对外逃人员追逃、追赃和惩治力度,决不能让贪官一跑了之,占国家便宜。
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办职务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苍蝇式”腐败问题。继续排查中央巡视组在桂巡视期间移交的案件线索,深挖“案中案”。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从严从重查处,让仍存贪腐念头的人悬崖勒马。
严肃查办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重点监管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坚决查处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挥霍浪费的案件,惩治“红顶中介”,打击官商勾结、中饱私囊等行为,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切实扎紧篱笆、守好仓门。
继续抓好自办案件工作。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自办案件统计,严格实施自办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推进县级纪委约谈设施建设,对县(市、区)纪委谈话室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谈话室建设。县级纪委涉及重大案件,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由市级纪委采取审查措施,或与县检察院联合办案。自治区、市级纪委在强化自办案件工作的同时,要推进县级纪委和直属单位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层层传导压力,覆盖所有县级纪委和部门系统。市、县纪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查办案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抓、敢管、敢担当。对查办案件不积极、自办案件大幅下降或弄虚作假的,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严格执行,要遵守查办案件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案件审查质量和效率。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办案程序,依规依纪进行审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开展服刑人员党籍、工资问题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合检查,纠正处分手续不完整、随意性大等问题。转变办案方式,坚持快查快结,查清重大违纪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明审查纪律,规范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七)深化“三转”,强化纪律约束,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目的是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敢执纪、能执纪、会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中心任务,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要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职责定位,转变工作导向,把该管的事情管到位,该交的责任交出去,该退出的事项退出来,解决职能发散、战线过长和工作缺位的问题。处理好粗放监督与集约监督的关系,探索科学的监督执纪方式,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把“三转”真正落实到位。
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但是,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我们的队伍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进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进了保险箱。有的不想干、不作为,只想当老好人,明哲保身。有的消极办案,“苍蝇”拍不着,“老虎”不敢打。有的监督执纪过于宽、偏于软。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粗暴。更有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规、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今后,凡违反纪律规定、以案谋私的,该撤换的撤换,该查处的查处。
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执行纪律监督、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要心存敬畏和戒惧,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心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三个自信”,养成高尚道德情操。严格遵守查案纪律,不准打听、不准说情,更不准压案,对违反纪律者,按执纪者必先守纪、违纪必从严的原则从重处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既要自身清正、业务过硬,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从组织和制度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出现“灯下黑”。
新起点、新任务,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的责任、新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凝神聚力、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