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钟某某等3名同志的问题线索,经研判,不予通过廉政审查……。”
近日,浦北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组织部发函要求出具廉政意见的一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对其中3名干部提出了否定性意见。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做实“政治体检”,把好廉政审查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上岗”的一个缩影。
廉政审查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为推动廉政审查工作规范化、精准化,该县纪委监委制定规范党风廉政审查工作办法,明确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事项、人员、时间范围和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在收到征求廉政意见函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会审研判,重点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层层“把脉”、全面“体检”后综合汇总形成初步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同时采用“三级签字背书”形式,即经委机关有关部门、分(协)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签字后,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相关单位,确保廉政审查意见真实、准确、全面、权威。
对在廉政审查中出现的问题线索内容复杂、难以核实,或是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经会议集体研究判定,再予以回复。
据悉,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村(社区)干部人选等方面,对5819人次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其中141人次因廉政问题不予通过。
“我们坚持对组织、对干部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精准‘画像’,严把廉政审查关,既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又助力干部成长。”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