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单上售粮人的信息不全,缺少售粮人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具体交易日期。”“实际售粮人向粮所售卖的粮食来源不明等问题整改力度还不够......”这是近期钦北区纪委监委针对粮食主管部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时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钦北区纪委监委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紧盯人、责、粮、钱、库等持续深化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实际行动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钦北区纪委监委尽锐出战、专班专攻,重点围绕粮食收购、存储、轮换、销售等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截止目前,约谈粮食主管部门、镇主要负责人9个(次),督促整改问题38个,共立案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以平吉中心粮所原所长李来违纪违法案为戒,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增强廉洁意识,互相监督......”2023年1月11日,钦北区相关粮食主管部门运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活动。
以案为鉴,深化标本兼治。钦北区纪委监委把“三不腐”一体推进贯穿到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过程,坚持精准施教,开展分众式、分层次警示教育,发现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相关存在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函)5份,督促相关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13次。同时,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深化巩固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39个相关责任单位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80余次,督促整改完成项目的台账不完整、粮食主管部门对粮所指导监督不够、个别镇中心粮所主要负责人调整后未到岗等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持续保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行重点监督的态势。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钦北区纪委监委坚持“惩、治、防”贯通发力,建立联动贯通、常态长效的整改工作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围绕深化改革、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业务主管监管、提升国有粮食企业治理水平方面建立健全《钦北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等10项粮食收储制度配套支持政策,推进由“治病表”向“治病根”深化。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们将持续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强化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模式,不折不扣执行粮食购销领域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清除粮库‘蛀虫’。”钦北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