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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采取一系列举措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规范,作风建设取得成效,但一些地方违规办宴问题依旧屡禁不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仅重庆市南川区一地就查处了32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的违纪案件,25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多名党员干部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其中,不乏女儿乔迁父亲收礼、分批多地办宴、多请少报甚至隐瞒不报等“四风”问题新变种,亟须警惕。
处心积虑违规办宴,“曲线敛财”只为规避问责
婚丧嫁娶乃人生大事,郑重操持本不为过。但一些党员干部罔顾纪律,顶风违规大操大办,甚至利用职权伺机敛财。这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扭曲了正常的民俗人情。重庆市南川区纪委调研发现,不同于以往的谎报、瞒报等粗劣手段,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办宴方式更迂回、手段更隐蔽。
——亲属成了“白手套”。2017年8月,南川区水江镇劳动居委会党总支原委员何某,借女儿搬家之机,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乔迁宴。虽然何某本人没有出席宴席,但其却收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礼金2000多元。为规避检查,何某还分设多本“记账簿”,将管理服务对象、亲戚朋友所送礼金分开记录。2017年10月,何某被撤销党内职务。
——朋友成了“中介人”。2016年6月,南川区兴隆镇金花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某计划为其母亲举办80岁寿宴。但碍于规定,便委托几位朋友采取发短信、聊天等方式帮助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宴席。为掩人耳目,周某还特意将办宴地点转移至城区某酒楼。2017年初,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礼金7500元。
——找漏洞打“擦边球”。南川区此前规定,党员干部在操办宴席前一周要审批备案,且不得超过20桌。为给儿子操办婚宴,南川区合溪镇原副镇长侯某,在城区设宴20桌,邀请本单位相关人员。次日,又在城区另一酒店以亲家的名义设宴14桌,邀请亲戚朋友。最终,侯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9800元。
禁令之下,违规办宴为何屡禁不止?
早在2011年5月,重庆市南川区就出台了《加强操办宴席管理(暂行)规定》,对党员干部操办宴席行为进行规范。2014年,该区又将《加强操办宴席管理(暂行)规定》细化分解为《加强公职人员操办宴席管理规定》和《乡镇(街道)加强村(社区)党员干部操办宴席管理暂行规定》。在越来越严格的限定之下,为何个别党员干部仍然顶风违纪?个中缘由值得探究。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南川区纪委发现,不少违规办宴的党员干部表示,之所以顶风违纪,主要是挡不住“红包”的诱惑。“家里十多年没有办过宴,每年送出去七八千元,感觉很吃亏,总得想个办法补回来。”周某在接受审查时表示。
中央党校党建原理教研室副主任强舸认为,许多人把收受礼金视为零存整取的储蓄行为,平常“给别人送”是零存,自己办事时“别人送”是整取。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使得一些党员干部没机会收回之前送出去的礼钱,经济上会有一定“损失”,心理上自然不愿意。
有些党员干部低估了执纪越来越严的形势,心存侥幸,妄图挑战党纪“底线”。“万一查出来了也就受个警告处分,感觉关系不大。”此前因违规办宴被查处的南川区峰岩乡某村委会主任白某坦言,之所以将办宴地点从乡下转移到城区,关键还是“担心被撤销职务,在全区通报,没面子”。
“2013年前后,区里对于党员干部操办宴席只是笼统地规定不得超过20桌,但没有明确同一事由只能操办一次。”重庆市南川区纪委监委干部小王说。个别党员干部揣着明白装糊涂,妄图“钻空子”、打“擦边球”。比如,侯某刚开始接受组织审查时就辩称:“我办宴没有超过20桌,怎么就违规呢?”
以问题为导向,“对症下药”根治“顽疾”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的纪律,节俭办宴,更应时刻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当好人民公仆。与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相比,婚丧喜庆事宜几乎是每个党员都要面对的人生大事,因此更需要筑牢“防火墙”,划清公与私的边界。
“个别干部的腐败之路,就是从看似‘礼尚往来’的事情开始的。”南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诗权认为,违规办宴出现新变种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纪委要注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根据填写办宴申请表报备、信访举报等线索,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刘诗权说。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让党员干部认识到自身应有的行为规范和引领社会良好风气的责任,进而发挥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舸建议,鼓励群众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良现象作斗争,畅通群众的举报渠道,保护群众的举报行为。将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和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真正将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落到实处。
针对花样翻新的违规办宴形态,南川区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细则,对办宴种类、天数、桌数、请客范围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地域相邻、整合力量、利用工作”的原则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将区纪委监委各科室、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等划分成9个协作组,通过常态巡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形成多轮次、分路线、全覆盖交叉监督检查体系。同时,对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即查即曝、新案速曝、要案特曝”的原则,严肃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