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县供销系统开展巡察时,浦北县委巡察组发现龙门供销合作社理事会长期将单位收入用于账外开支,该线索立即被移交该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很快就查实了原会计吴某某、原出纳郑某某等人在收取单位房屋场地租金和水电费后,按照时任理事会主任刘某某的要求,将收取到的部分钱款共计人民币157711.9元放在账外用于业务接待、发放职工福利、购买烟酒土特产等开支。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某某、郑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案是浦北县发挥“纪巡”联动监督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为充分发挥“纪巡”叠加效应,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通过健全 “信息共享、疑点共判、整改共促”机制,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供销系统、粮食购销等领域监督中,坚持纪检监察专项监督与巡察监督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巡”,让监督组瞄准重点“督”,力促“纪”为“巡”支持、“巡”为“纪”延伸,共同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信息共享”让“纪巡”监督有的放矢、靶向出击
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前,为精准发现问题,该县通过“纪巡”互通共享近年来全县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监督检查情况,从中选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项目资金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确保巡有导向、督有靶向,助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有的放矢、直击重点。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5个,立案9件,结案9件,处分9人,挽回经济损失77万余元。
“从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对村巡察情况来看,我们对石埇镇、大成镇、六硍镇等3个镇农村集体‘三资’方面问题的查找更加深入、更加得心应手,共发现问题21个,移交线索4条,这得益于我们‘纪巡’联动监督的成效,让监督变得更精准、更高效。”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说道。
“疑点共判”让“纪巡”监督同频发力、互相借力
“浦北县鑫浦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张黄分公司地磅与电脑系统未联网,使用手写单记录过磅信息,存在造假风险,监督检查时要多留意。”“巡察发现,广西浦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国好粮油项目涉嫌虚报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监督检查时要重点关注一下。”……这是该县开展 “纪巡”会商时,县纪委监委相关室和县委巡察组相互提出的意见建议。
对发现的粮食购销领域重大疑点开展“纪巡”会商研判,深入研究问题症结,深度挖掘问题。全县共发现涉粮领域问题149个,立案34件,结案33件,处分32人,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5条,挽回经济损失340多万元。其中,巡察发现问题21个,移交线索4条,转立案3件,结案3件,处分3人,追回资金96万余元。
“整改共促” 让“纪巡”监督治标治本、走深走实
“在供销系统专项治理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上,我们坚持‘纪巡’联动,齐抓共管,督促供销系统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又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县通过 “纪巡”联动促改,综合运用整改督查指导、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函等方式,督促供销系统全面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全面梳理查找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中的短板弱项,持续净化优化供销系统政治生态。截止目前,推动供销系统完成问题整改153个,追缴错发、多发和违规发放的资金51万余元,推动健全和完善了《浦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一批涉及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28项,基本上形成了一套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供销系统工作持续向健康发展。